(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1日電)提升土地效益,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針對園區內閒置廠房規劃退場機制,未來將要求廠商提出改善計畫,若業者無法有效活化,經濟部將介入強制拍賣廠房,相關子法預計在6月28日訂定完成。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法案名稱改為「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加工出口區」正式更名為「科技產業園區」,條例也新增退場機制及管理措施,也就是,若廠商未依計畫進行投資或經營,經濟部可要求停止,並限期遷出。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副處長劉繼傳解釋,加工出口區成立初期,主要產品多為加工品,如成衣、皮革、塑膠製品、西服、金屬製品、數位相機等,中後期才逐漸轉為生產高附加價值產品如資訊軟體,而在產品演變過程中,部分廠商也將生產線遷出,空留廠房在加工區。
他進一步說,為了活化閒置土地,先前作法是鼓勵廠商自主拆除重建,截至去年為止,有19家、共約11.63公頃廠房「打掉重練」,創造新台幣380餘億元的投資,而新法上路後,要求廠商活化廠房的力道更強。
劉繼傳表示,6月28日前會訂出子法,初步規劃廠商要提新的投資計畫書,通過後才能持續使用,若未提出,將展開一連串行政程序,像是要求交出閒置廠房,或透過開罰方式增加廠商持有成本等,最終手段則是強制拍賣。(編輯:趙蔚蘭)11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