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0日電)台灣師範大學今天公布一項調查顯示,小學一年級學童,平均每天盯螢幕1小時25分鐘,每週運動僅4小時50分鐘。學者建議家長可訂出電子產品的使用規範,或找尋體能活動等替代方案。
台師大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教授張鑑如等人組成的團隊,透過「台灣幼兒發展調查資料庫建置計畫」,自民國105年開始針對3月齡、36月齡兩組樣本進行長期追蹤,透過分層兩階段PPS抽樣法,第一波完成家長問卷訪問人數,3月齡組共6590人,36月齡組共2164人。
根據此次國小一年級(36月齡組第五波)前半波資料(共854人)的初步結果顯示,台灣小一學童平均每天使用螢幕的時間為1小時25分鐘,假日每天則達3小時6分鐘。
調查發現,約15%的的小一學童在被限制在家中不能電視、不能使用任何電子產品。能看電視的學童,多是看卡通或兒童類節目;能看電子產品的學童,主要是用來觀看影片,玩遊戲。絕大多數家長(97%)有訂出電子產品使用規範,包括限制使用的時間長短、達到特定條件後才能使用(例如寫完功課)、限制使用的時段(例如週末)等。
家中訂有使用電子產品規範的學童,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在平日平均為1小時24分鐘、假日為3小時3分鐘;而沒有規範的家庭,學童使用螢幕時間平日為2小時2分鐘、假日則是3小時53分鐘。
研究團隊指出,學童長時間使用螢幕,與整體發展有著負面關聯,世界衛生組織和美國小兒科醫學會建議,兒童每天使用螢幕的時間不應超過1小時30分鐘。
除一定要訂出使用規範,研究團隊也建議,家長可找出替代方案,例如鼓勵體能活動、陪孩子玩其他遊戲等。在家中使用電子產品時,需選擇高品質節目,並陪同觀賞、解說和應用於日常生活。孩子就寢前一小時,不要使用任何電子產品。
除了使用電子產品外,調查也發現,台灣學童每週規律運動時間共約3小時30分鐘。若加上每週在校的兩堂體育課,一週運動時間約4小時50分鐘。約1/5學童除體育課外,沒有再額外運動。
研究團隊指出,美國小兒科醫學會建議的國小規律運動為每週至少7小時(每天至少1小時的體能活動),其中至少要有3天能從事增強肌肉與骨骼的負重型運動,例如快走、跳繩、登山、爬樓梯等。台灣學童規律運動時間遠低於上述建議。(編輯:陳政偉)110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