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即將到來,不少人都開始採買年節食品或年菜,但是食藥署自去(109)年12月起聯合地方政府,開始針對食品製造業、年貨大街等應景食品販售業或餐廳進行稽查抽驗,年貨大街稽查285家,查核1,024件食品標示,有8件不合格;年菜餐廳業者,1家查獲貯存逾期食品,轄管衛生局裁處6萬元。

食品藥物管理署自去(109)年12月起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0年度春節複合式專案,加強春節應景食品製造業、年貨大街暨應景食品販售業及年菜餐廳業者稽查抽驗,確保業者製售食品及供應餐點之衛生安全。

網購年節食品製造業者稽查46家,均有投保產品責任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未臻完善之業者,均已複查合格;查核28家業者定型化契約均符合規定;查核133件食品標示,6件標示之淨重、有效日期、字體大小、成分或營養標示格式等未符合規定;抽驗158件春節應景食品或其原料,檢驗動物用藥、防腐劑、甜味劑、保色劑或衛生標準等,有1件黑木耳農藥殘留不符規定。前述未符合規定部分,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責令限期改正或依法處辦。

針對年貨大街暨應景食品販售業,衛生機關於賣場、超市、量販店及年貨大街等販售業者進行稽查285家,查核1,024件食品標示,有8件不合格;抽驗生鮮蔬果、畜禽水產品、色澤鮮艷之節慶食品及花生製品等共1,662件,其中38件農藥、重金屬或食品添加物等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均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辦理中。

年菜餐廳業者稽查56家,產品責任險、產品標示及聘用廚師等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之持證比例均符合規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未完善的業者及6家業者定型化契約未符合規定,均已複查合格;1家查獲貯存逾期食品,轄管衛生局裁處6萬元;於前述各家餐飲業者抽驗97件,結果均合格。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善盡自主管理責任,確保製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並提醒購買春節食材及飲食時,應注意外觀是否有包裝破損、發霉或顏色過於鮮豔,及注意氣味是否出現刺鼻、酸臭或腐敗等異常情形,隔餐菜餚應充分復熱,疫情期間,注意衛生清潔,做好防疫措施,保持社交距離,安心享食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