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21日電)為了協助新創業者進入資本市場,證交所宣布「台灣創新板」將在今年第3季開板,證交所表示,若公司在創新板上市掛牌滿2年,並符合主板各項上市條件,就可申請轉為一般上市公司掛牌買賣。

台灣證券交易所發布新聞稿表示,為了協助新創業者進入資本市場籌資,已規劃完成籌設「台灣創新板」(TIB),鎖定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或創新經營模式的公司,將扶持公司快速成長,並預計於今年第3季開板。

證交所說明,創新板上市掛牌公司與證交所集中交易市場的上市公司位階相同,若公司在創新板上市掛牌滿2年,並符合主板各項上市條件,就可以申請轉為一般上市公司掛牌買賣。

由於新創公司設立初期大多資本額不高,且處於虧損、無營收階段,因此,創新板上市標準訂定以市值為主,營收或營運資金為輔,共區分為3大類。

證交所指出,第一,市值不低於新台幣15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1.5億元者,且需證明有足供上市掛牌後12個月營運資金。第二,針對生技類申請公司,市值不低於30億元,需證明有足供上市掛牌後12個月營運資金達125%,若屬新藥研發公司,核心產品需通過第一階段臨床試驗。

最後,針對公司僅有些許、甚至仍無營收者,市值不低於40億元,申請公司需證明有足供上市掛牌後12個月營運資金達125%。

為了降低公開發行的前置時間及成本,證交所說,創新板將採「簡易公發」制度,公司可以在創新板上市申請案,經證交所審查通過後,再補辦公開發行。

此外,新創公司辦理簡易公發時,檢送的財務報告由2本減少為1本,且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期間及範圍也縮短及適度調整。由於創新板位階與一般上市公司相同,在上市後交易制度原則上比照現行規定。

考量新創公司未來發展變數多,風險掌握較困難,因此,證交所僅規劃特定條件投資人才能參與交易,包含專業機構投資人、法人、基金總資產超過5000萬元且具備金融商品專業者、淨資產達1000萬元或最近2年度平均所得達150萬元的自然人等。

另外,因為創新板對投資人有所限制,IPO承銷是採詢價圈購方式配售。(編輯:趙蔚蘭)110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