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3日電)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年終考核,過去有75%的甲等上限,產生「輪流考乙」等弊病。教育部今天正式修法,取消75%的上限。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去年12月初曾召開記者會,認為考核人數限制,導致教保員在幼教現場遭受不平等待遇,違反「如實考核」的精神,任職30年後的累積薪水可能因此相差新台幣上百萬元。
教育部去年底邀集全教總、公幼教保員自救會等團體開會,展開「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修法作業,今天正式完成修法並公告。
具體修法內容包括第15條規定契約進用人員的考核細目,由各縣市主管機關訂定,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第16條取消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年終考核75%甲等的限制;第19條明訂考核小組委員應納入契約進用教保服務人員代表。
教育部在修法說明中指出,刪除年終考核75%甲等人數限制,是希望依契約進用人員實際表現給予覈實考評。(編輯:張雅淨)11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