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5日電)食藥署今天公告,開放咖啡葉作為食品原料使用,阿拉比卡種及羅布斯塔種的咖啡葉乾燥後可做茶包或茶湯,但須符合咖啡因含量等規定,並標示孩童、孕婦及授乳者應避免食用警語。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上午發佈新聞稿指出,公告訂定「食品原料咖啡葉(Coffea arabica、Coffeacanephora)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規範咖啡葉(Coffea arabica、Coffea canephora)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時,應符合的相關規定。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受訪時表示,公告開放阿拉比卡種(Coffea arabica)及羅布斯塔種(Coffeacanephora)的咖啡葉限乾燥後,作為沖泡茶飲原料使用,可製成茶包供消費者沖泡飲用,或是將沖泡後的茶湯作為液態飲料供消費者飲用。

廖家鼎表示,咖啡葉並不是咖啡樹傳統供食用的部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了提高咖啡樹的經濟利用價值並促進產業發展,向食藥署申請咖啡葉作為食品原料使用。

廖家鼎說,經專家評估審查,確認咖啡葉食用安全性,但因咖啡葉裡含咖啡因,飲用後恐使心跳加速,不適合孕婦、孩童飲用,因此必須標示「孩童、孕婦及授乳者應避免食用」警語字樣,也須符合包裝飲料每公升咖啡因含量不得超過500毫克規定。(編輯:陳仁華)11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