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4日電)網傳有農民不滿雲林機耕協會向會員收取農機補助款的1成。農糧署今天表示,將行文雲林機耕協會限期1個月退款,並聯繫農民可向農糧署反映,若仍未獲退款,可向地方政府檢舉。

因應缺工,農委會農糧署補貼農民購買農機金額的1/3;若是透過機耕協會申請購買農機的補助,則補助購買價的4成。網傳雲林機耕協會向會員收取農機補助款的1成作為贊助費,引發會員不滿,並有相關影片上傳網路。

對此,農糧署農業資材組長黃俊欽表示,透過機耕協會申請補助的百分比比較高,是因為申請者必須寫下切結書,在汛期期間配合政府調度,協助搶收作物。

農糧署主秘陳啟榮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農委會10月21日已行文所有機耕協會,告知政府補助農民購買農機的補助款,必須全數給農民。

他表示,全國共計14個機耕協會、2000多人,有關申請補助購買要價新台幣數百萬元以上大型農機的統計,今年透過機耕協會申請補助累計810件、金額8億74萬元,其中雲林占200多件、金額2億多元。

黃俊欽指出,農糧署除了會一一通知接受補助的農民,若機耕協會沒有退還款項,可向農糧署反映,也會發文給雲林機耕協會限期1個月退款;若不退款,則轉請地方政府依內政部訂定的法規處理。

陳啟榮補充,相關法規為「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14條。條文內容為:「人民團體辦理之業務或活動,涉有收費或公開招生、授課、售票、捐募、義賣或其他類似情形者,應依有關法令規定,報請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案或核准後辦理。其財務收支,事後並應公開徵信。」

黃俊欽也說,政府的補助款項必須全額撥入農民帳戶,「若農民真的想捐,就自己去捐」。陳啟榮則說,若未申請核准而向會員收取費用,農民可向協會所屬的縣市政府檢舉不法。(編輯:張雅淨)10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