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起口罩弊案引起全台公憤,口罩國家隊加利科技負責人林明進涉嫌以中國製口罩混充台灣製醫療用口罩輸台牟利,犯罪所得共3407萬元,檢方從他的手機通訊軟體對話發現,他8月間曾與中國廠商對話,縱使中國廠商提醒,口罩原料熔噴布過濾效果衰減快速,他仍仗著國家隊名義進口,大言不慚「要進口爛熔噴布打擊同業,弄崩市場!」,令檢方搖頭,15日以詐欺等罪起訴林,並查扣他在北市的房產及1千7百多萬元財產。

林明進案發時遭檢調搜索後公開道歉說:「我人可能不好,行為不好,但產品絕對沒有問題,絕不會賣黑心商品」,帳戶、現金被扣後,為了照顧員工還借10萬元給民眾退、換貨,意圖營造自己是有良心的商人,但檢察官從查扣他的手機中發現,林明進明知口罩熔噴布上含靜電的過濾層,中製過濾效果快速衰退,根本無法如台灣醫療口罩可保存5年,卻打算進口2噸熔噴布原料,還筆記稱「混帳政權應對方式」。

中國廠商一度擔心無法進口,林明進則說夾帶3分之1口罩成品:「反正我能交政府」、「不怕」,要求廠商打上「Carry mask」加利口罩。而中國廠商擔心遭抽檢,林明進訊息回應「不會抽檢」、「因為非醫用」憑藉進口的人是國家隊廠商,可採快速通關。另外中國廠商一度提醒,熔噴布過濾效果衰減快速,林明進竟說:「我知道,就是要打擊同業,狠打,只要2-3頓,弄崩那些人市場」,所幸檢調9月初接獲檢舉及時偵辦查獲。

檢方認定林明進知進口混充口罩屬違法行為仍執意為之,依未經核准擅自製造醫療器材罪、刑法中虛偽標記商品原產國罪與詐欺等三罪將他起訴。此外,由林明進擔任負責人的「特建」公司亦涉嫌違法製造兒童醫療口罩,另依藥事法起訴。檢察官指出,加利等兩家公司均被依藥事法規定科以十倍罰金,最重共可罰二億元。為保全犯罪所得,除在加利公司扣得803萬元外,同時向法院聲請獲准扣押林在銀行帳戶內的900萬餘元,以及位在北市內湖區的土地與建物。

起訴提到,加利今年1月被衛福部列入口罩國家隊成員,以每片口罩2.7元價格交由政府徵收。由於林明進與中國人士熟悉,6月18日起以每片1.49元,進口中國安徽安景瑞公司非醫療用口罩,充作加利醫療口罩,賺取差價。檢察官還查出,加利身為口罩國家隊,得以低於市價向經濟部徵用的不織布廠商,購入醫療用口罩原料熔噴不織布,共購進9792公斤,卻未用於口罩實名制,仍以中國製口罩混充繳交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