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是幫朋友忙、借朋友錢卻惹來一身羶,想不到從去年開始鋪天蓋地攻擊我,如今誣告與加重毀謗共四起起訴,所以就不用多說了,一切公道自在人心,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有做的跑不掉,沒有做的我們所有證據齊全。」藝人徐乃麟日前持曹女本票向法院聲請裁定獲准,準備拍賣該女房產,新北地院今(27日)開庭,由於雙方沒有交集暫時不執行法拍,明年1月間將開庭再議。
本案起因於一張曹女簽給徐乃麟的1000萬元本票,徐乃麟日前以曹米芳並未清償為由,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獲准,準備強制執行曹米芳的房產,用以還債。
曹女今由律師代表出庭,強調這筆金額是投資款,並非借款,且曹女已由透過徐乃麟中國友人還款190萬人民幣,折合台幣950萬元,並非未還錢。但徐乃麟堅稱,還差170萬元,才會提告要求返還債務。
由於雙方各執一詞,法院裁定2021年1月開庭再議。對此,徐乃麟表示,從去年開始鋪天蓋地攻擊我,如今誣告與加重毀謗共四起起訴,所以就不用多說了,一切公道自在人心,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有做的跑不掉,沒有做的我們所有證據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