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近日(19日)暫停與港府「移交逃犯」等3項協議。美國成為繼加拿大、澳洲、英國、紐西蘭之後,又一個暫停與香港簽訂的移交逃犯協議的國家。

港版《國安法》自今年6月30日生效至今,已經有7個國家(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紐西蘭、德國、法國、美國)先後暫停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定,占已簽訂國家總數三分一。

對此,香港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這些國家的作法將造成「不法分子」更加有恃無恐的去鑽法律漏洞,只要叛亂者犯罪前做足準備,犯案後就能逃到無司法協議的國家,以逃避法律責任。

陸偉雄表示,從前香港與多數開發國家簽有移交逃犯協議,罪犯即使要逃離香港也只能到較落後的國家,然而現在罪犯們卻可以逃到英、美等發達國家。同樣的,對於這些國家的罪犯而言,香港儼然也成為一個躲避刑責的「好地方」。因此,雙方都有可能成為逃犯的避風港,是一個「雙輸」的局面。

據報導紀錄顯示,自1997年至2018年底,香港與20個國家簽訂長期移交協定安排後,曾移交104名逃犯,其中涉及販毒、欺詐、搶劫、盜竊、誤殺、強姦、性侵犯和洗黑錢等嚴重罪行的罪犯。不過隨著港版《國安法》近來所造成的風暴,各國暫停移交協定的目的也顯而易見。面對英美的作法,港府20日則是按照中國中央政府指示,通知美國駐港領事館,暫停履行香港與美國移交逃犯及刑事司法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