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廣告才子」之稱的黃文博18日在臉書發表《我的不參戰聲明》,明確表態自己拒絕以任何方式參與因兩岸摩擦導致之軍事戰爭,引發議論。

黃文博在文中表示,近日,台海情勢空前肅殺,中國機艦齊發,假遏止國土分裂之名,頻頻展示鐵拳,此為武力恫嚇無誤。反觀台灣,配合美國政府拉弓張弦策略,藉挺港名義搖旗吶喊,試探中國底線,義無反顧挺美國,甘當川普的弓上箭,挑明了叫陣示威,此為政治挑釁亦甚明。

黃文博認為,「如果兩岸不幸發生戰爭,是執政者自私加算計,惹火上身,如同貪玩碟仙,卻請不走靈體,自作就該自受,干我何事?」

黃文博強調,人若無端犯我,他必出戰。但若當權者挑撥戰爭火種,自棄和平契機,惹事在先,浮濫訴求保護台灣在後,奢言提醒全民無法排除戰爭的可能性,則他必拒戰。

針對黃文博PO出《我的不參戰聲明》,律師黃帝穎表示,當前台灣政府強力支持國軍保衛台灣,從未發表過「反攻大陸解救同胞」等挑釁言論。如果只是因為反美或反台等政治藉口,就串連台灣人民遇到共軍犯台時「不參戰 +1」,涉嫌妨害兵役。

黃帝穎指出,台灣是民主國家,面對獨裁中國的全面打壓,僅能尋求國際民主盟邦支持,同時鞏固自己的防衛能力,根本不可能挑釁對中戰爭,不參戰+1者認為台應負責等論述,完全與事實不符,毫無正當性。

黃帝穎進一步指出, +1串連後備軍人不參戰,企圖動搖國家防衛能量、戕害國軍士氣及國人信心、自棄民主法治於不護,如故意以組織為上開意圖行為,涉嫌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根據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13條內容,意圖妨害兵役,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煽惑他人避免徵集、召集者。

二、唆使他人妨害兵役者。

三、庇護、隱匿或便利應受徵集、召集之男子逃避服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