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4日電)監察院今天表示,衛生福利部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中央主管機關,也是診所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長期以來對診所無障礙設施怠於推行,內政及族群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趙永清提出的調查報告,糾正衛福部。

監委指出,據衛福部調查全國各縣市9237家「符合健保西醫診所」,設有無障礙通道僅3298家、有無障礙廁所僅2488家,占全體比率為35.7%及26.9%,至108年底止僅1家診所通過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認證,成效不彰,影響障礙者及行動不便長者的平等就醫權益。

監委表示,民國105年6月營建署著手修改「既有公共建築物範圍」,評估將診所納入無障礙設施規範,但是衛福部非但未派主管單位出席會議,對營建署函詢納入不同規模診所不同障礙設施的去函,也不表達意見,而以醫師公會、診所協會的反對函回覆。

監委指出,衛福部面對醫事團體推動診所無障礙設施的不同意見,疏於溝通協調,對於無障礙設施的法規規定甚為陌生,甚至以為要比照醫院的標準,一昧擱置延遲診所納入無障礙規範的檢討時程,除不利分級醫療推行,影響障礙者平等就醫的權利,也有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相關規定,應檢討改進。(編輯:黃瑞弘)109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