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13日)上午處理報告事項,民進黨團因挾帶人數優勢,成功將政院版《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付委審查,有網友質疑,長期參與社會運動、關注環團議題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洪申翰變成投票部隊,成為修惡法幫兇。對此,洪申翰受訪時抱屈說,在最具爭議的15條、第45條部分,他的主張向來一致、也有提出自己主張,這也代表法案必須要修正,「我同意修正,那為何要主張退回程序委員會,程序必須要往下走,才能解決時限到期問題」。

行政院會2月20日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於「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情況下,得適時檢討變更各級國土計畫;縣市國土計畫的擬訂及審議作業、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也從「2年」改為「一定期限內完成」,引起環團批評,認為內容除了沒定義何謂「國家重大建設」,可能讓正當審查程序淪為形式審查、空白授權,而縣市國土計畫也未有時刻表,應要定義具體時間。

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團、時代力量黨團上周將政院版草案退回程序委員會,本周二程序委員會再次排定議程,因在野黨團提出異議,經表決後才將政院版《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排入今天院會報告事項中,由於在野黨提出異議,經表決,反對將全案退回程序委員會的有58人、贊成者41人、棄權1人,贊成者少數,全案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民進黨團投票部分,綠委林淑芬雖然出席卻未投票,形同棄權票,綠委高嘉瑜則是投錯票、投下贊成,因與民進黨團立場不同,高也立即向主席台表達,這次投票與民進黨團意見一致補救。不過,身為社會運動代表的不分區立委范雲、洪申翰因投下「反對票」被網友質疑。

對於網友的批評,洪申翰受訪時強調,希望大家能清楚這項投票是退回程序委員會,他從過去到現在的主張都一致,在最具爭議第15條、第45條部分,他都有提出主張。他指出,他的主張很清楚,在縣市國土計畫法時限上,同意延期但必須要有明確期限、不能模糊,「很多民間團體也認同這樣主張」。

至於15條部分,洪申翰提及,原本的國土計畫法保有一些彈性在裡面,現在政院想把彈性擴大成「重大國家計畫」,主管機關應說明擴大理由,而彈性大小可以理性討論,但不該空白授權,且要有審議機制。

洪申翰表示,對於國土計畫法他有自己主張,這也代表法案必須要修正,但修正方向、意見,可能與先前政院版不同,「我同意修正,那為何要主張退回程序委員會,程序必須要往下走,才能解決時限到期問題,我不太懂沒有主張退回程序委員會,就是背叛的邏輯」。

洪申翰認為,很多修法並非只看表決器上的紅色、綠色,修法、制度推進也不該只是看表決器,但他的主張、想法一直很清楚,從記者會到黨團會議的表達,甚至在接下來的委員會審查,主張都會是一貫的。

面對外界質疑,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上午也召開記者會釋疑,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說,根據當年制訂的國土計劃法,要求縣市政府在今年4月30日公布縣市政府的國土計畫,但到現在,各縣市政府送到中央的國土計畫只有11個,還有8縣市沒送進來,馬上將面臨違法問題;民黨黨團並強調,在委員會審查時會提出修正動議,明定延長的期限,「國家重大建設」也限縮在能源政策、文化、農業三領域,會與社會充分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