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爭議的國土計畫法民進黨團今天(13日)挾帶人數優勢,將政院版《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列入報告事項中,未來將交付給內政委員會審查。對此,在野黨紛紛反對該案,痛批是「修惡國土法」,民進黨團則解釋,由於4月30日大限將近,應盡速修法,才能讓國土法符合適法性,未來黨團也會提出修正動議,對於外界爭議部分加以修正。

行政院會2月20日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於「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情況下,得適時檢討變更各級國土計畫;縣市國土計畫的擬訂及審議作業、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也從「2年」改為「一定期限內完成」,引起環團批評,認為內容除了沒定義何謂「國家重大建設」,可能讓正當審查程序淪為形式審查、空白授權,而縣市國土計畫也未有時刻表,應要定義具體時間。

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團、時代力量黨團上周將政院版草案退回程序委員會,本周二程序委員會再次排定議程,因在野黨團提出異議,經表決後才將政院版《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排入今天院會報告事項中。

由於在野黨反對,因此交付表決處理,在野黨紛紛高喊「反對修惡國土法」、「拒絕炒地皮」反對,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林奕華強調,「提一次,就堅持退一次」,因為裡面牽涉整個對國土計畫的空白授權,以及整個地方的一定期限,而沒有真的對國土計畫的理想性堅持,所以國土計畫法,只要民進黨再次提出,他們一定會堅決反對。

經表決後,民進黨挾帶人數優勢通過將國土計畫法交付給委員會。民進黨團上午召開黨團大會,討論爭議較大的第15條、第45條,內政委員會召委管碧玲、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書記長鍾佳濱並於會後召開「國土計畫法時程將屆、必要延長,重大建設、正面表列」記者會。

黨團指出,針對爭議條文部分,比如「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會限縮在文化、能源、農業三領域,至於時程上,也從「一定期限內完成」,修改為全國性的國土計畫延長一年,地方性國土計畫延長兩年為方向,未來會在委員會提出修正動議。

管碧玲指出,根據當年制訂的國土計劃法,要求縣市政府在今年4月30日公布縣市政府的國土計畫,但現在僅有11個縣市送到,仍有8縣市還未送入,目前因沒有延長時間,可能會有適法性問題。她提及,修法時將面臨一個月冷凍期,因此3月底一定要出委員會,修法一定要在4月30日完成任務。

管碧玲強調,因為時間急迫性,政院在未充分溝通下引起社會疑慮,就她觀察,政院在這時間點提出沒有偷渡意思,「現在還是有陳時中部長的政府、懂得和社會溝通,充分了解政院對法案有修改必要,他們並非作弊」。

鄭運鵬說,由於時程將屆,因此必要延長,執政黨會用公開方式報告、與民間團體做充分溝通,今天在投票時黨團同意一起投票、支持付委,先到委員會討論,他說,國土計畫法是在國民黨執政時期通過,現在還有些地方政府還沒提出計畫,因此要修改為明列時間、做延長,「必要的話會提出黨團版本」;鍾佳濱補充,因為時限問題,一定要解套,因此放到委員會溝通。

民進黨團上午召開記者會。   圖:陳佩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