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日前因稱新黨發言人王炳忠與其父王進步「幫共產黨發展台灣的組織」,遭到王氏父子提出刑事自訴,控告她涉嫌洩密、妨害秘密等罪。一審判周玉蔻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今 (12) 天駁回上訴,周無罪定讞。
2017年3月初,台北地檢署發現來自中國遼寧地區的中國留學生周泓旭,疑似在台灣發展共諜組織。周男遭逮捕聲押獲准,檢方深入追查後,發現新黨的王炳忠等人疑似與周泓旭有關,因此在2017年12月間,到王炳忠等人的住處進行搜索,沒想到王炳忠不僅拒絕開門,與辦案人員僵持,還大開直播將搜索行動公諸於世,引發軒然大波。
事後,周玉蔻在節目上爆料,指王炳忠為了中國官方而發展「類軍事組織」,更直接指出王父王進步的帳戶內,匯進不明資金500萬元。王氏父子不滿,提出民刑事訴訟,其中刑事妨害名譽部分,檢方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王氏父子不服,改對周玉蔻提出自訴。
王炳忠父子提出自訴後,台北地院一審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2日宣判,認定周玉蔻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所做出善意評論,並認為周玉蔻已經善盡查證責任,故駁回王炳忠父子的上訴,仍判決周玉蔻無罪,全案定讞。另外,民事部分,王氏父子求償名譽損失148.7萬元,但一二審法院均駁回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