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力拚在本會期最後一天(31日)通過《反滲透法》,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天(30日)再度召集朝野協商,歷經6小時的協商,朝野僅對法案名稱、立法意旨及施行日期達成共識,其餘因無共識,保留至明天院會處理。

針對反滲透法,蘇嘉全27日首度集朝野協商,討論超過3小時,朝野黨團僅討論到草案第2條,但因無共識,條文都被保留,朝野今天上午10時繼續協商,民進黨團、國民黨團與時代力量都提出修正動議,國民黨團主張採登記制,時代力量則要求將收受政治獻金的擬參選人,以及投資來源或廣電媒體等納入規範,12條文中,朝野僅對2條達成共識,其餘條文將保留至明天院會處理。

草案第1條,揭示立法目的,定義「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國家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特制定本法」,國民黨團提出修正動議,將「國家主權」改為「中華民國主權」,而民進黨團也同意,最後蘇嘉全裁示依國民黨團修正動議通過;在第12條部分,「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朝野也無異議通過。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強調,對於反滲透法,行政、立法有充分溝通,國民黨團對第1條所提的修正動議,內部討論後覺得可以接受。

國民黨團所提出的修正動議2-1條,草案明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而為滲透干預行為之前,「應向國家安全局申報並辦理登記」;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登記制」是參考美國、澳洲立法,但台灣與中國是敵對關係,與它們況不同,若採「登記制」,將會是「引狼入室條款」,民進黨不會同意,綠委管碧玲也附和,登記制恐會有滲透合法化疑慮。

歷經6小時討論,僅2條有共識,蘇嘉全最後裁示,條文保留到院會中表決處理,而為了讓各黨所提出的條文都有表決機會,逐條表決前,國民黨、民進黨各3人發言、時代力量、親民黨各1人發言,表決順序則為親民黨、時代力量、國民黨、民進黨修正動議逐條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