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國民黨團上周赴外交部陳情,引發社會軒然大波後,外交部日前向藍營立委、議員提告。為此,國民黨團今(12)日上午赴台北地檢署,委託律師魏平政按鈴反告外交部長吳釗燮、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妨礙公務與誣告。
立院國民黨團曾銘宗表示,12月6日國民黨團正式通知外交部府會聯絡人,他們將依法執行職務,要拜訪外交部,了解蘇啟誠的個案,但到現場時,外交部竟佈署500名警力,阻擋他們進入,另外在推擠中,造成藍委陳玉珍、林奕華送醫急救,但外交部反而提告,所以他們要還原真相,提告吳釗燮妨礙公務與誣告,希望透過司法程序還給他們清白。
曾銘宗不滿稱,「試問世界上那個民主國家,會佈署500位警力對付國會議員,我們沒有告他,他反而告我們?」
國民黨團告訴狀提及,吳釗燮、歐江安2人明知告訴人曾銘宗身為立法委員,本得就政府官員施政措施、執行職務內容等,提出質疑、要求說明,並本於民眾利益,對於社會矚目重大案件,向政府機關提出陳情,此乃法治國賦予立法委員之問政權及監督權。
告訴狀的犯罪事實內容也稱,吳釗燮於告訴人曾銘宗等人抵達外交部,進入大門穿過中庭欲進入大廳時,竟無視曾銘宗等人人身安危,下命令駐衛警強行關上大廳大門,將曾銘宗等人拒於門外,曾銘宗又如何得以妨害外交部官員行使公務?甚或有何強制行為?況且該男子並未表明身分,也未說明執行何種公務,何來妨害公務?而告訴人只是追問該名男子身分,並未施強暴脅迫於該名男子,何來強制行為?實則,除非被告吳釗燮、歐江安2人認為其等拒絕立法委員陳情之行為係在行使公務?否則,告訴人曾銘宗根本無觸犯刑法妨害公務及強制罪之可能,而被告吳釗燮、歐江安2人早知告訴人並未有上述犯行,卻執意向警察機關提告,有明顯之誣告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