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將羅文山涉收受中國政委許智明政治獻金助馬英九選舉一案,日前遭台北地院判處2年半徒刑。對此,台灣團結聯盟質疑馬英九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今(11)日由文宣部主任潘厚勳赴台北地檢署告發。

退役陸軍中將羅文山,被控收受香港知名學者、中國全國政協委員許智明及香港居民何飇,政治獻金共約838萬元,日前被台北地院一審判處2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判決指出,羅文山在民國97至101年間,共接受許智明等人共約新台幣1000萬元的政治獻金,藉此幫助馬英九選舉。

台灣團結聯盟指出,羅文山曾擔任國民黨中常委、黨營事業欣隆瓦斯的董事長,並且在擔任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期間,違法收受許智明千萬元政治獻金,助馬英九兩次總統大選選舉。台聯法律顧問曾勁元表示,馬英九竟透過羅文山收受中共政委的政治獻金來刊登競選廣告,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

潘厚勳則質疑,國民黨總統大選違法收受許智明的海外政治獻金,還讓他進總統府表示感謝,馬英九及當時的府方高層敢否認知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