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報導,國安單位今(26)日偵辦中國間諜王立強案,有重大進展。據了解,台北地檢署與調查局聯手偵訊,中國創新投資及中國趨勢主席向心及其妻子龔青。向心及龔青都向檢調表示,與王立強毫無關係,但檢調卻拿出他們3人聚會的照片,讓2人無話可說。
近日傳出一中國間諜向澳洲政府投誠,表示自己曾受中國政府指派,潛入台灣影響選舉,更直接點名中國創投、中國趨勢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共最高情報機構的間諜基地。
根據《壹週刊》報導,國安單位已進行初步調查,向心、龔青2人來台後,到處結識黨、政、軍及商界等相關人士。而國安單位在幾年前,就曾針對中資來台實施「清中專案」調查,而中國創投、中國趨勢也在3年前申請來台投資時,被經濟部投審會打回票,當時國安局及調查局就已對向心、龔青有初步了解。
2016年時,向心、龔青也曾有意來台開立「中華資本公司」,原是要經營不動產買賣業務。但投審會向國防部查證後,才發現原來向心的公司掌握「中國軍方核心技術」,因此就以「國家安全考量」為由駁回。而向心不服再提行政訴訟,投審會更提出6大理由阻擋。
一、向心、龔青的背景有疑慮,因龔青在中國國防科技相關公司任職多年,且當時仍持有中國創投、中國趨勢的股份。向心曾透過中國科技教育基金會理事長身分控制中國趨勢的股份,也是中國創新公司執行董事。
二、國防部發現中國創投有投資香港太陽創建公司,以軍用航空蓄電專利技術為核心,國安局也已查證。因此國防部建議禁止投資,經濟部也因尊重國防部、國安局的判斷,駁回向心的申請。
三、向心、龔青訴願時主張自己並沒有擔任大陸地區中央或地方政府正式編制人員,也沒有受大陸地區黨政單位實質控制、未違反台灣法律,認為應該核准投資,但經濟部仍以無違行政自我拘束原則及平等原則駁回2人的申請。
四、國防部認為應以國家安全為考量,建議禁止訴願人等投資。
五、投審會認為,此案經濟部已採取函詢各相關主管機關,並沒有未盡證據調查或調查程序有缺漏的問題。
六、向心夫婦當時認為投審會應給予陳述意見的空間,但投審會認為,向心夫婦尚未來台投資設立公司,經濟部將公司設立申請駁回,單純只是為了不增加對向心夫婦等有利的法律效果,並未積極地對於訴願人等既存權利予以限制或剝奪,自然不需採用行政程序法第102條,經濟部也沒有邀請投資人到場說明或陳述意見之先例。
檢調單位依據過去「清中專案」對2人的了解,加上後續由投審會、經濟部、國安局等掌握的資訊,再加上提出一張王立強與2人在一聚會場合的合照,讓向心夫婦啞口無言。究竟2人是否與王立強有關,王立強所言是否屬於,尚有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