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運動持續進行,港府與示威者衝突不斷,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天(4日)下午3時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周六凌晨零時起生效。對此,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呼籲港府三思,並提出五點觀察,認為禁蒙面法將失敗。

針對港府實施禁蒙面法,鄭運鵬在臉書上分析五點可能會造成的反效果。他說,既然「送中條例」已經失敗,「禁蒙面法」等於送一個理由讓港人繼續站上街頭,失敗!如果港人願意接受行政罰,幾10萬人蒙面上街,如何開單?失敗!

鄭運鵬質疑,如果港人願意接受刑罰,因為蒙面入監服刑,幾10萬人監獄如何吸收?失敗!如果法院因移送案量太大,無法消化,等於執法無效,失敗!如果法院有判決蒙面港人勝訴,等於法律失效,港府如何自處?「失敗中的失敗!」

根據新規定,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或非法集結(包括暴動)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時,使用可能隱藏身份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違例者最高可判監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