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禁止體罰多年,不過相關事件卻層出不窮,人本基金會今(3)日公布2019年校園問卷調查,約有7成國中生曾看過或受過體罰,相較於2016年增加一成以上,且羞辱性處罰也相當盛行,包括公然罰站、特別座、罰寫悔過書、罰抄寫等,顯見體罰仍在中學裡相當普遍。
調查顯示,68.6%的國中生、28.7%高中生、47.6%高職生曾看過或受過體罰。而相比之下,民國105年人本類似調查,國中生看過或受過體罰的比例是56.9%,另外,校園中的「羞辱性處罰」也很常見,包括罰抄寫、強迫反省寫自述書、公然罰站、隔離與排擠的特別座、強迫自白等。
而解除10多年的校園髮禁,仍有7成國中生、3成高中生、6成高職生表示學校仍有髮禁,各教育階段都有8成以上學生反映,學校會檢查服儀並有處罰,違反教育部的規定。「禁愛令」的比例則相對較低,但仍有35%國中生、17.2%高中生、35.2%高職生反映,學校禁止交往並會處罰。
另外,還有近9成以上的中學生表示無法自由選擇是否參加第八節課,另有大約三成以上的中學生反映有學校會有「週末輔導班」;
人本基金會表示,這些數據顯示,我國中學生的生活仍被升學主義所綁架,而更可惡的是,有63%的國中生、29.4%的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台灣顯然還沒進步到關注學生的人權個體,仍把學生當成潛在問題的發生者。校園習慣將侵害權益與管教扣在一起,以「站立反省」包庇罰站,以「調整座位」隔離孩子,她就曾遇過罹患疾病的學生被罰寫到半夜,寫聯絡簿求饒,仍只得到老師一句「加油」。
台灣少年權益與權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建議,政府應設置「兒童權利保護官」,讓教師可以對話和諮詢,並代表學生發言。她並呼籲盡快制訂「學生權利保障法」,讓學校能確保兒童的人格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