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懷孕到養孩子的開銷真不少,從今年8月開始,全國將擴大發放2到4歲育兒津貼,除中央補助外,六都也加碼育兒津貼,家長趕緊看過來,把握自己的權益,衛福部也提醒,地方政府自辦及中央新制的育兒津貼,只能擇優領取,不可重複領取。
教育部表示,將自8月1日起開放受理2至4歲育兒津貼申請,每人每月發放新台幣2500元,第三名以上子女每人每月加發1000元,預估全國約有40萬幼童受惠。
補助條件:
一、滿2歲至未滿5歲的幼兒
二、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所得稅稅率均未達20%
三、並未正在領取育兒留職停薪津貼
四、幼兒未就讀公共化或準公共幼兒園
五、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申請方法:
新申請的家長,只要填寫申請表、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金融機構帳戶影本,並視需要提供其他佐證文件即可;已請領0至2歲育兒津貼者,只要小朋友滿2歲生日當月還有在領取者,採跨部會資料介接,家長不用再重新申請。
而除了戶籍在嘉義市的小朋友,家長必須要到聯合里辦公處申請外,其他21縣市的家長則是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申請地點遍布各地,家長可以採親送或郵寄方式辦理。
申請所需資料:
一、申請表
二、幼兒及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身分證、印帳、簽名)
三、幼兒或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四、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第三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
注意:申請人無法親自辦理時,得委託他人攜帶申請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辦理,且應於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60日內在戶政事務所辦妥出生登記後,於出生之次日起1年內申辦,逾期視為放棄。
符合4條件月領2500元!北市2-4歲育兒津貼8/1起受理申請
台北市教育局表示,由於北市0至5歲育兒津貼早於100年就開始發放,設籍北市的2至未滿5歲幼兒每月就可領取2500元。8月1日起因應中央擴大發放育兒津貼新制,為確保台北市市民福利不縮水,台北市2至4歲幼兒就讀台北市公幼,可就舊有每學期學費補助7000元或原本每個月育兒津貼2500元中擇一。
桃園市教育局表示,目前正在請領桃園市育兒津貼每月3000元的幼兒,如果在108年8月起同時符合請領「桃園市育兒津貼」及「中央2至4歲育兒津貼」的補助資格,將由市府發放中央2至4歲育兒津貼(2,500元/月)及桃園市育兒津貼(500元/月);
如果未符合請領中央2至4歲育兒津貼補助資格,則續發桃園市育兒津貼每月3000元。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原有的托育一條龍並未針對2至4歲未入園的幼兒提供適當補助,未來將適用中央新制,每年提供3萬元的育兒津貼;而原有托育一條龍的政策,針對弱勢加額補助每人每年最高3萬元,中央新制並沒有這項措施,這部分則由台中市府繼續核發。
不過,中央已規定自今年8月1日起,地方政府除了針對2至6歲每月補助3,000元外,不得另外加碼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