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罷工歷時17天落幕,罷工期間損失慘重的除了長榮航股東之外,非旅行業莫屬。中華民國旅行業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蕭博仁今日對外表示樂見罷工結束,對於勞工的罷工權尊重,但是呼籲政府應思考訂定罷工預告期至少15天。

蕭博仁表示,政府應該考慮這類大眾運輸事業罷工合理性,畢竟涉及公共利益;且若具合理性,也應該訂定罷工預告期,讓消費者及旅行業得以因應,保護消費者權益。 

蕭博仁強調,民法中現有旅行業為航空公司輔助者,如果航空公司不賠償,旅行業要賠償的規定並不合理,如果是旅行業者自己出的問題,賠償旅客是必然,但例如罷工這類不可抗力狀況,要求旅行社要賠不合理,相關規定應該修改。 

蕭博仁另也提到,這次罷工因為要協助許多滯外旅客,許多工作人員加班到深夜,加班費得由旅行社吸收,還得增加信用卡刷卡手續費,支付旅客機場飯店接送的交通費用等等,這些都是長榮罷工所造成的成本,因此除應思考罷工險之外,旅行業一例一休相關法令也應該調整。

至於罷工後續處理方面,蕭博仁表示,長榮已經允諾處理代墊款相關事宜,旅行業者損失方面,也會統整相關數字,再進一步與長榮協商,希望能夠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