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金字塔型訴訟結構」的改革方向,行政院會今(4)天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未來將在一審時窮盡調查、二審進行事後審或嚴格續審、三審進行嚴格法律審,讓上訴條件合理化,並提升案件審理效率,避免積案;但行政院有不同看法,也提出對案,將與司法院會銜函請立法院審議。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司法院以「明案速判、疑案慎斷」為中心思想,建構「分流制刑事訴訟」,並配套擴大強制辯護範圍,以落實「金字塔訴訟結構」的改革目標,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可分為五大面向:(一)採行分流制刑事訴訟(明案、疑案分流)、(二)強化第一審事實審之功能、(三)第二審採事後審兼續審制、(四)第三審採嚴格法律審兼採上訴許可制、(五)強化被告辯護倚賴權之保障等,共計增修條文107條。
上述修正草案函請行政院會銜後,由政務委員羅秉成邀集司法院、法務部及律師團體進行多次研商會議,並參採法務部及律師團體所提意見,支持及尊重該草案的改革理念,惟建請宜審慎穩健地踏出改革的步伐,於我國刑事訴訟制度現有框架下,就現行實務所遭遇問題進行修法,以兼顧人民權益之保障及刑事訴訟制度架構之維持。
因此,行政院建請司法院就刑事訴訟法之第二審及第三審訴訟程序宜否大幅度修正限縮現行法之上訴範圍宜審慎研議,並於衡酌當事人訴訟權益保障、第二審及第三審之制度性功能後,就該修正草案擬具部分對案條文暨相關具體修正建議。
陳明堂說,司法院修法重點是讓過去採續審制的二審改為事後審,而三審單純法律審,讓案件不會都擠在二審,但由於司法院的修法,三審未來要採取嚴格的法律審,只處理牴觸憲法及司法院解釋,政院覺得這樣太狹窄了,,如審判時若被直接辯論終結或屬於違背法令部分應該也可以上訴到三審等。因此,由法務部跟行政院一起提出對案,讓立法院審議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