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日(2)下午公開審理台大校長管中閔任職行政院政務委員、經建會與國發會主委期間涉嫌違法兼職的彈劾案,這是第一次公開審理公務員懲戒案。管中閔表示,他今天懷抱著對司法的敬意出席司法院公懲會的準備程序庭,希望在司法前面捍衛自己清白。管表示,經歷超過一年的「拔管案」政治迫害,他必須沉痛地說,如果今天大家容許政治迫害,將來任何人都可能遭受同樣不公義的對待。

管中閔說:「我今天之所以必須站在這裡,源頭就是去年1月5日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結果。若非這個結果不為少數有權勢者所喜,怎麼會有長達一年、對我鋪天蓋地的政治抹黑?怎麼會有立法院以『退回預算』來要求教育部不接受遴選結果?怎麼會有教育部對遴選結果的多番刁難?怎麼會有兩次針對我個人的『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會議』?怎麼會有台北地檢署的傳訊?又怎麼會有後來監察院的調查?監察院今年1月15日通過的彈劾,不過是所有政治追殺都不成功後的另一次迫害。」

管中閔指出,為了尋找違法證據,迫害者從國稅局調取他近二十年的所得稅資料,逐筆檢視,要求各個單位交代與他的來往細節。公開他未擔任公務人員的時期這時期的資料嚴重侵犯他的個人隱私。

談及「兼職」一事,管中閔認為,過去什麼人曾認為媒體外部人員受邀撰寫社論是「職」?如果根本不是「職」,豈有「兼職」可言?他指出,媒體前輩王健壯在6月16日評論說:「媒體邀人寫的稿件,屬於外稿,寫外稿的人並不屬於媒體編制內人員,除了稿費,寫外稿的人也並不享有編制內人員應有的薪資福利待遇。也就是說,被媒體邀稿的人,在媒體內既無薪也無職,監委以管中閔『兼職』違法而彈劾,根本是不知媒體組織運作為何物,典型的莫須有入人於罪」。

再者,監察院107年12月25日的調查筆錄中明確記載,國發會與行政院相關人員檢視這些社論後表示:「與國發會職掌無直接關係」、「週刊內容與其職務沒有連結性」、「專欄內容當初由行政院業務單位幫忙認定,經檢視和其負責的法案無關」。然而彈劾文無視這些證詞,卻在毫無事實基礎上斷言這些社論不可能與他的職務「全然無涉」。彈劾文中更以各種方式猜測或推算他所寫的社論篇數和每篇稿費等。

最後,管中閔表示,經歷超過一年的政治迫害後,他必須沉痛指出,如果今天大家容許政治迫害,將來任何人都可能遭受同樣不公義的對待。他舉出金恩博士的一段話:「最終極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壓迫與殘酷,而是好人對此的沈默。」他希望自己是遭受這些政治迫害的最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