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加熱菸滲透在社群網路,讓不少家長質疑「明明不合法,卻隨處可買?」,董氏基金會今(25)日指出,有家長指出「Google地圖竟指引可以到哪裡買電子煙」,並要求相關單位盡快取締並要求移除電子煙等新興菸品的廣告,同時,呼籲政府應立即修訂《菸害防制法》,明確禁止電子煙、加熱菸等新興菸品,製造、輸入、販賣、吸食、廣告。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許多家長申訴Google指引電子煙哪裡買,質疑政府說電子煙不合法?但為何孩子到處買得到?姚思遠指出,菸商繼傳統紙菸後,2011年推出電子煙,2015年再推加熱菸,更投入10億美金成立「世界無菸基金會」,矯情的向吸菸者建議「..最好戒菸,但如果你戒不掉菸,就改用減害的電子煙或是加熱菸…」,利用法律空窗期,以年輕人慣用的網站作為廣告平台,再透過難以稽查取締的社群網路販賣新興菸品。
姚思遠表示,單一個臉書公開社團,一日就有超過百則刊登販賣新興菸品的訊息,搜尋引擎協助刊載傳播新興菸品的資訊,恐已違反菸害防制法及藥事法,姚思遠呼籲Google移除電子煙等新興菸品的廣告、以及搜尋結果,同時請政府正視迅速竄升的新興菸品危害,立即修訂菸害防制法,禁止電子煙、加熱菸等新興菸品,製造、輸入、販賣、吸食、廣告。
而目前對於電子煙的管理,如含尼古丁的,沒有依照《藥事法》申請查驗登記,違法製造、輸入「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違法販售「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若宣稱電子煙產品可戒菸等醫療效能,「可處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如果不含尼古丁,可依照《菸害防制法》的「外型像菸品」處分,「處製造或輸入業者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主治醫師郭斐然表示,電子煙商正打著「使用電子煙是吸菸者追求健康的選擇權」,控訴反對者以道德打壓,郭醫師強調,個人自由以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限,新興菸品的選擇權也是一樣,如果開放,不但難以幫助吸菸者戒菸、更可能害他們變成多重尼古丁的『菸品』使用者,研究已證實電子煙無論在開放或嚴管的國家,都以「傳染病」或「流行病」的方式吸引青少年使用,侵蝕著全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