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一名林姓男子僅因肉圓沒加辣,暴怒之下虐打妻小,引起各界公憤,今偵查終結依傷害、強制等罪嫌將他起訴。

新北地檢署指出,林男12日在蘆洲區的住處,因不滿兒子代購買之肉圓未如其要求加辣,且懷疑他說謊,因此出手毆打,妻子出言阻止欲阻擋,卻也遭到拳打腳踢,導致妻兒皆有多處傷口。其行為造成男童左側頭部、臉部、肩膀、胸部、背部、手臂、大腿等多處嚴重挫傷;林妻則是頭部被打到有2乘3公分的瘀青、腹部10乘10公分泛紅、背部、雙手、右大腿及右髖都有泛紅。

因此,新北地檢署31日偵結起訴,林男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普通傷害罪嫌及同法第304條強制罪嫌,依法將他起訴。

另外,林男涉犯妨害未滿16歲之人身心健全發育罪部分,檢方認為林男並非頻繁且持續毆打男童的情況,且父子平日互動正常,而心理師認為男孩雖有陰影,但並未造成精神症狀或認知功能缺損程度,因此檢方認定此部分罪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