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案件纏訟長達11年,最高法院2018年12月依圖利罪將他判刑4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檢方原本傳喚高志鵬於1月4日報到入監,但他卻突然聲請延緩入監理由是立委職位未交接完成,遭檢方駁回,發監當天竟神隱。新北地檢署緊急再發傳票,要求高志鵬於今(10)日上午10點準時到案,否則將拘提,但高前兩天再度聲請暫緩執行,理由是需要時間安置高齡80歲的母親,並報另一個居住地址,表明下周二才要向北檢報到。除了高志鵬,也有不少名人聲請延緩入監,而他們的理由也是琳瑯滿目,層出不窮,健康因素更是最常用的藉口。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以及前財務長胡洪九,因掏空太電200億案遭判刑3年、14年6月,檢方也傳喚孫、胡入監服刑,然而,孫道存卻提出台北榮總診斷證明,表示罹患「雙側喉部癌前病變右側軟顎乳突瘤」,聲請延緩入監,但檢方並不買帳,以「不具立即生命危險」理由駁回,最終將孫道存等人發監台北監獄。
抗議天王柯賜海因犯下偽造文書案,遭判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但由於柯賜海遲遲未繳罰金而遭通緝,四處求助無門,柯賜海眼看自己就要入監服刑,他急中生智向台北地院聲請延緩入監,理由是戶籍地於台南,並沒有收到檢方合法的執行命令跟判決,法官調閱相關卷證後,認定程序有瑕疵,將釋放柯賜海,讓他暫免入監。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因依職務行為期約賄賂罪被判刑八年,十日內須報到服刑,張榮味因對判決結果不服,因此以幫助胞妹張麗善參選為由向檢方聲請延緩入監,希望能延遲兩周,但此聲請最終被雲林縣地檢署駁回。
前立委馮滬祥14年前性侵家中的菲律賓籍年輕女看護,最高法院去年依強制性交罪判馮3年4個月徒刑定讞,然而,馮滬祥並不認罪,堅稱本案是民進黨政府對他的迫害。此外,他又以腦中風、頸動脈裝置支架,還有總膽管腫瘤等舊疾為由,聲請延緩入監,遭到檢方駁回,2016年10月26日馮入監服刑馮滬祥雖然曾短暫入監,但於2017年初次獲准保外就醫,馮滬祥抓住此機會再向最高法院聲請再審,最高法院以程序不合,駁回聲請。
元大集團的創辦人馬志玲、杜麗莊夫妻,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的背信罪,兩人遭判決各7年4個月徒刑,然而馬志玲則以稱罹患失智症為由,向台北地檢署聲請暫緩執行,檢方發現就醫紀錄確實顯示馬志玲的智力從95降到65,因此准許暫緩執行發監,再安排他送醫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