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豬瘟新制度首日,就有民眾攜帶肉品被查獲開罰,由於非洲豬瘟疫情嚴重,對台灣的肉品影響甚大,因此,行政院便修法通過提高攜帶肉類入境的裁罰金額,民眾違法最高可處100萬元的罰緩,而今(14)日新制上路的第一天,就攔檢到8件旅客攜帶肉品闖關的案例。

農委會防檢局表示,此次查獲的肉品中,罰5萬元者3件,均是中國大陸火腿腸及臘腸;裁罰3萬元者4件,其中包含中國大陸雞肉2件、越南豬肉2件;裁罰1萬元者1件是來自日本的犬貓食品,共罰了28萬元;此次違規旅客有5名是台灣籍,2名中國籍,1名越南籍。

防範非洲豬瘟新制上路後,若是從非洲豬瘟疫區帶回豬肉相關製品,第一次被查獲將開罰5萬元,第二次50萬元,第三次100萬;若是從口蹄疫疫區或是高病原性家禽流感疫區,攜帶家畜肉類及其他家畜產品進入台灣,則是第一次開罰3萬元,第二次30萬元,第3次100萬元。

防檢局說明,裁罰只是手段,目的是為杜絕旅客違規攜帶肉類等產品入境,有效防範非洲豬溫、口蹄疫及高病原性禽流感入侵;防檢局呼籲民眾,切勿違規攜帶肉類產品入境,違規裁罰已提高至100萬元,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