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於去年10月16日便修訂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要求特定寵物業者一年內全面換證。新北市動保處今(15)日透過新聞稿表示,從去年11月起動保處便陸續開辦相關課程及換證說明會,累積已舉辦12場法規修正及業者換證說明會,已有970人次參加。

此外,動保處也實地派員至各寵物營業場所協助丈量飼養設施尺寸,已輔導136間業者換發新證,本次修法將「貓」納入特定寵物,換證緩衝期至今年10月17日屆滿,已進入三個月倒數階段。動保處提醒,申請換證所須文件有增加如配合的特約獸醫師諮詢同意書、買賣業者需和寵物登記站簽約等新規定。

動保處強調,原已領有許可證之業者,辦理換發新證亦免收取規費,請業者儘快完成相關手續,才可以合法經營。如繼續營業經查獲屬無照營業,將依違反動保法規定裁處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