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於去年8月12日召開,至今屆滿一年,「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今(13)天召開記者會盤點蔡英文政府一年來在司法改革上的進度,並舉出3大缺失包括:1.不遵照決議精神,拖累改革、2. 決議執行效率不佳,欠缺改革決心、3. 決議已執行,但應加強改革力道。

該聯盟表示,肯定司法院、行政院及法務部通過或修正達41項法律的努力,但除此之外,有更多的改革措施是不待修法,就可以立即執行的,反而顯得進度緩慢,包含:司法科學、監所醫療、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院通譯、偵查不公開、司法性別、兒少保護、法官檢察官評鑑等10個領域,其中,多半決議執行效率不佳,緩不濟急或方向錯誤,甚至有些負責單位的執行方向根本違背國是會議的決議,讓人懷疑改革的決心。

其中,警政署不採納設立「警察教育委員會」與「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的決議,只願意成立諮詢性質的會議,導致警察的績效制度,由於各項標準欠缺科學性,使績效已淪為數字遊戲,無法進一步改善我國的犯罪現象。

該聯盟指出,另一個拖累司法改革的情形是,官方持續違反的偵查不公開原則。今年暑假期間的10歲車手案,警方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流出兒童少年車手的照片與個資截圖,讓多家平面及電子媒體大篇幅報導該案,並刊載涉嫌人照片、個人資料、查獲時監視器畫面、證物等。司改會向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申訴該案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大甲分局卻回覆尚未有具體事證足認處理員警有所違失。

前述問題都指向機關內部若有改革決心,不需透過修法,即可迅速落實,收到改革的成效。但官方罔顧人民對於司法改革的期待,該聯盟期待官方應積極落實決議,不要拖累司改的進程。

其次,該聯盟認為,司改國是會議決議的執行效率,是人民檢視司改國是會議如何落實的放大鏡,在冤案救濟部分,以近日再審獲得無罪的林金貴為例,高雄高分院根據新事證裁定開啟再審,透過3D鑑定的方式交叉比對監視器畫面,認定林金貴並非兇手而判決無罪。該案例凸顯科學證據在訴訟的重要性,官方目前卻仍然停留在研議階段,應依照決議儘速成立「司法科學委員會」,並通過修法落實嚴謹的證據法則。

該聯盟再以監所醫療制度為例,2018年2月花蓮監獄有兩名受刑人疑似呼吸道感染死亡,遭到監察院糾正花蓮監獄未能安排戒護就醫、隔離受感染病患,導致疫情在監獄內快速擴散。聯盟認為,矯正署應檢討監所的醫療政策,諸如冬季熱水供應不足、夜間及例假日缺乏醫療人員等問題。

最後,該聯盟建議,決議執行應有短中長期的目標設定,所謂路遙知馬力,落實決議精神,才是讓改革成為人民有感的核心。例如司法院早在2017年10月根據國是會議決議成立「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但委員會後續如何運作,才是司法院落實人權、兒少保護、性別意識的關鍵。聯盟期待委員會強化司法人員的性別意識、建立適用於性侵害案件的證據法則、賦予被害人更多訴訟權利。

而近日個別法官及檢察官違法及風紀的問題,司法院及法務部也啟動自律機制,由人審會決議移送監察院,該聯盟肯定司法院及法務部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決心。然而,回到法官、檢察官評鑑的制度面,包括改革全面評鑑制度及延長個案評鑑時效等,官方修法版本卻未見採納。因此,縱使司法院、法務部提出法案,聯盟仍認為改革應該確實,不只是做表面功夫,消磨人民對司法改革的期待。

該聯盟期待立法院在下會期優先處理與司法改革相關的法律,落實國是會議的決議,重視人民對於司法改革的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