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今(7)日主持第17次「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聽取內政部提出「危老屋階段性補強及重建政策推動情形」報告,議題內容涉及建築物快篩、耐震評估、階段性補強、危老重建及都市更新等面向。賴清德對於內政部積極推動危老屋補強及重建等方面的努力表示肯定,並期勉內政部需協同各地方政府持續宣傳重建政策,並強化地方政府推動重建業務的量能,以及協助民眾補足重建的資金缺口,全力使民眾居住安全獲得保障。

內政部強調,88年921大地震後,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標準已經修正,因此88年12月31日前申請建照案件,基於耐震安全考量,需要進行耐震評估補強。預計於107年度完成7,500件88年12月31日前興建的9層樓以上建築物的快篩作業,109年全面完成6層樓以上建築物結構快篩作業。

賴清德強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補強及重建,為新政府上任以來所新制定的重大政策,可達成提供國人安全的居住環境、擴大內需提振經濟,以及改善都市景觀等三大政策目標。

 內政部表示,為推動危老屋階段性補強及重建政策,已於106年8月訂定完成「都市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等相關子法與建立配套機制,為鼓勵加速重建,危老條例有四大獎助誘因,以滿足更多危險及瀕危老舊房屋重建的需求。

-行政程序簡單,縣市政府原則應於30天內完成審核;

-容積獎勵明確,高達30%的獎勵且3年內提出申請者再加10%;

-稅賦減免優渥,包括重建期間地價稅免徵,重建後2年地價稅及最長12年房屋稅減半徵收;

-金融協助,中央提供耐震評估與重建計畫補助,以及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再配合公股行庫成立的「台灣金融聯合都市更新服務公司」提供民眾服務需求。

內政部強調,今年更積極啟動「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團重建補強計畫」,編列約57億元,將於今(107)年至110年投入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階段性補強、重建計畫擬定、重建輔導團、重建工程貸款利息補貼及信用保證等費用;在都市更新方面,8月1日成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之優先辦理8大公辦都更案,各縣市政府近期招商9案,預估合計投資金額達1,33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