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自2004年被控涉及紅火案至今約14年,高等法院預訂於今年9月12日宣判更一審結果。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公布一份裁定書,內容提到辜仲諒申請指出,他身為中華民國棒球協會理事長,有義務出席印尼雅加達亞洲運動會及於日本宮崎市舉行的第12屆亞洲青棒錦標賽。希望高院暫時解除8月29日至9月10日出境的限制,遭到駁回。

申請內容還提到,棒球是台灣國球,亞運與亞洲青棒錦標賽都是體壇盛事,唯有出席國際賽事與國際組織交流,方能持續拓展台灣棒球的國際地位,辜仲諒身為棒協理事長,具斡旋及整合資源重任,對促進台灣體育活動發展具有不可替代性。若高院放行,他願意增加保證金。

辜仲諒更拿家庭出來加強說服力,他說,家人、事業及財產都在台灣,又有年幼子女二人在台灣須照料,絕無棄在台家庭、事業於不顧而潛逃的可能。

高院認為,辜仲諒被控涉及紅火案,一二審均遭判有罪,犯罪嫌疑自屬重大,且辜仲諒曾逃亡國外遭通緝,所涉犯罪屬重大經濟犯罪,為確保本案刑事程序順利進行,仍有限制其出境的必要。且棒協章程規定,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副理事長等人代理,辜並無不可替代性,故駁回申請。

辜仲諒一審被判刑9年,二審判刑9年8月,更一審將於9月12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