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娃娃機店正夯,然而許多娃娃機內會放入食品、化粧品,台北市衛生局今(30)日公布首度針對陳列食品、化妝品之娃娃機台的稽查結果,台北市57台有陳列食品、化粧品的娃娃機中,有近4分之1的不合格率,已要求業者在8月1日前做後續改善,否則可依法開罰。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台北市商業處於5月即召開跨局處會議決議,由商業處收案確認主體、機台數及判定是否歸屬為選物販賣機或電子遊戲機,如機台有涉及陳列食品或化粧品者,則移請衛生局派員實地稽查。此次「台北市夾娃娃機陳列食品及化粧品稽查專案」以產品之「有效日期」及「標示完整性」為檢查重點。

衛生局指出,共計查核157家(共242台)業者,除111家現場未發現有陳列食品或化粧品之機台、6家業者已無營業,有陳列食品、化粧品的娃娃機台共有40家業者,57個機台,當中有11家業者,21個機台不合格,有接近4分之1的不合格率。

衛生局提醒,業者除機台及陳列食品標示應符合規定外,若查獲逾期食品,可依違反食安法,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若陳列化粧品,應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於化粧品外盒包裝或容器明顯標示「產品名稱」、「製造廠名稱、地址」、「用法」等應標項目,且不得有誇大或涉及療效宣稱,如查獲標示不符規定,可處負責廠商1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經濟部於5月15日召開「夾娃機屬性相關事宜會議」決議,非屬電子遊戲機的夾娃娃機,應符合具有保證取物金額不得超過790元、固定比例市場價值、商品明確性、菸、酒、檳榔、毒品、成人用品、猥褻商品、活體生物或違禁物等商品十項規定;業者設置機台時應瞭解相關規定,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