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去年租借場地舉辦「中國新歌聲上海.台北音樂節」,引爆學生抗議並與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衝突,造成四名學生受傷。台北地院審理後,今(30)日宣判,白郎之子張瑋依傷害罪,判處拘役40日,其他統促黨成員如胡大剛依傷害、恐嚇罪,分別判刑5月、拘役20日;李柏璋依傷害罪,判拘役40日,全都可以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9月24日下午4時至5時許,統促黨成員在北市辛亥路的台大側門人行道西側,與到場抗議的台大學生李柏璋、張耿維等抗議學生,發生肢體衝突。統促黨成員楊紹瑞,見愛國同心會成員官秀貞與李柏璋爭吵,上前為官女助陣,隨後與李柏璋大打出手,楊朝李左臉揮拳,李反擊,雙方互毆皆掛彩驗傷,李臉部、右手指受傷,楊左臉受傷、眼鏡破裂。

胡大剛下午5點多,看到楊與李發生爭執,認為學生張耿維維護李,心生不滿之下,竟用身上攜帶的伸縮甩棍,毆打張的頭部,而張用左手阻擋,造成手掌骨折、頭部撕裂傷等;且胡大剛還對著拿手機拍攝的李柏璋女友恫稱:「妳不要過來喔!我連妳一起打」,此部分涉恐嚇罪。

台北地檢署去年12月1日依傷害、恐嚇、毀損等罪,起訴張瑋、胡大剛、王啟繽、林紹哲、楊紹瑞5人以及李柏璋;然而這次濺血事件爆發後,台北地檢署也另案偵辦中華統一促進黨有無用政黨包裝幫派、並收受中資,日前已用「組織犯罪」的名義傳喚張瑋等人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