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今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的申請期間為7月23日至8月31日,其中,包括租金補貼計畫戶數6萬5,963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4,000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000戶;至於補貼方式採評點制,分數愈高者可優先獲得補貼,另為因應少子女化對策,今年起,針對新婚或懷胎者將可增加評點分數以提高獲得補貼的機會。

補貼計畫戶數採評點制 分數較高者可優先獲得補貼

因政府資源有限,營建署表示,住宅補貼計畫戶數採評點制度,符合資格條件者須按評點制度排序,評點分數較高者可以優先獲得補貼。而為了因應少子女化對策,今年起,針對新婚或懷胎者將可增加評點分數以提高獲得補貼的機會,例如:申請日前2年內結婚登記的新婚家庭,可以加2分;胎兒除了計入家庭成員、人口數及視為未成年子女數外,育有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從第3人起,每人可加3分。

租金補貼金額依不同地區提供4種補貼金額

另外,營建署也指出,租金補貼金額將依不同地區提供4種補貼金額,例如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優惠貸款額度,依購屋地區分為3種級距,台北市最高250萬元、新北市最高230萬元、其他縣市最高21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皆為最高80萬元。

受理申請期間自7月23日起至8月31日止

營建署國民住宅組表示,想申請住宅補貼的民眾將可於7月23日至8月31日受理申請期間內,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自7月23日上午9點起,在營建署網站住宅補貼專區可以下載申請書,民眾也可以就近到直轄市、縣(市)政府免費索取紙本的申請書及「問與答」,而台中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也提供線上申請服務,屆時民眾可以在家利用電腦直接申請,不用親自到市府或用郵件寄送申請書。

申請資格與相關規定 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查詢

營建署表示,民眾如果想瞭解申請資格與相關規定,可以到「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右側「住宅補貼專區」查詢,或撥打諮詢專線02-2192-0600,專人服務時間為7月6日至9月5日,週一至週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

已接受補貼者若有下列情形 須依規定辦理申請才能續享補貼 

同時,營建署也提醒目前正在接受住宅補貼者,若發生戶籍遷移的情況,須於遷移後2個月內向遷移後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遷移申請;若接受補貼者死亡,原申請書表所列符合申請條件的配偶或直系親屬,須在受補貼者死亡後3個月內,向原受理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受補貼者變更;如依規定辦理且經審查合格後,才能繼續享有補貼。若另持有住宅者或受利息補貼者要移轉住宅予第三人,應事先主動通報直轄市、縣(市)政府,避免溢領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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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全台住宅補貼計畫戶數。   圖:營建署提供

107年度租金補貼金額。   圖:營建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