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廣播電台》製作推出一系列以轉型正義為主軸的節目--「開放歷史」;透過歷史學者、政治工作者、文史工作者等,以口述的方式,講述威權、白色恐怖時代的感人故事,紀錄台灣人為民主自由奮鬥的經驗與歷史。《新頭殼》取得央廣授權轉載,讓大家進一步了解過去這些鮮為人知的歷史和故事。

1968年,歌手謝雷用作曲家姚讚福的一首<悲戀的酒杯>、灌錄成華語歌曲,那便是一時間造成轟動的<苦酒滿杯>,警備總部同樣也不放這首歌逃生,出版不久後,就下令禁唱,電台的節目中也不能公開播放。

名記者戴獨行在1968年6月6日於<聯合報>第5版撰寫了一篇關於這首歌曲被禁,就連以這首歌曲為片名的電影也受到牽連的報導,這篇文章是這麼寫的:

「因為受了一首流行歌曲被禁唱的影響,使兩部影片在面臨禁映和重新改名之間徘徊。

早些時候,光復前的一首台灣歌謠「悲戀酒杯」,被改為國語歌曲「苦酒滿杯」後,風靡一時。其後,有關當局有感於社會上充耳一片「苦酒」之聲,殊非健康之象,不久後,終於下令將「苦酒滿杯」列入禁唱歌曲的名單內。

在這首歌最流行時,亞洲影業公司曾以「苦酒滿杯」為名,拍了一部台語片,由金玫、丁香、江南主演,並請以唱此曲出名的男歌星謝雷客串演出,推出後,居然大賣座,票房紀錄超過一百萬元,在台語片淡季中,呈一枝獨秀之勢。亞洲公司因見這筆生意還可繼續做,便再接再厲,又接拍續集。但那時已傳出「苦酒滿杯」有禁唱的風聲,亞洲公司就改採「苦酒滿杯」的台灣歌謠原名「悲戀酒杯」作為續集片名,正式請謝雷當男主角,女主角仍為金玫和丁香。

當「悲戀酒杯」完成後送檢時,卻出了問題。主管電影檢查業務的教育部文化局,表示「苦酒滿杯」一片將予禁映,「悲戀酒杯」也須改名。亞洲公司負責人丁伯駪,因為台語片在全省共有367個上映地區,「苦酒滿杯」已上映的地區僅及半數,況且當初已由文化局檢查通過發給准演證,中途遽遭禁映,事出突然,乃向文化局申述理由。文化局的從輕發落是重改片名,並且不准再用「苦酒滿杯」的歌作為配樂。據丁伯駪說,改片名的問題較少,但「苦」片從頭至尾的配樂都是以「苦酒滿杯」一曲為主,現在要重新另配他樂,加上8個拷貝的費用,估計將增加支出約10萬元之譜。

至於「悲戀酒杯」,據說文化局的意思是最好避免再用「酒杯」一類的字眼作為片名,因此也要改名。亞洲公司方面感到著急的是,「悲」片在台北的上映檔期已經排好,宣傳海報和報紙廣告的鋅版也都已經做好,現在立須改名,免不了手忙腳亂,甚至會誤了檔期。

可是情勢如此,「悲」片非改名不可。丁伯駪現表示,將改以片中的插曲「負心的人」為名,而「負心的人」這個片名,他本打算留在下一部新片上用的,如今只好先「挪用」了再說,讓下一部片子另換他名。」

為了一首歌曲被禁,造成了這麼大的連鎖效應,而其中最諷刺的是,拿來取代<苦酒滿杯>的另一個片名<負心的人>,不久後,一樣也被禁唱了。不止下令歌曲要禁,警備總部還在1968年召集所有的歌星講習,會中一位姓李的處長特別例舉<苦酒滿杯>這首歌,來和愛國歌曲<杯酒高歌>相比較,批評<苦酒滿杯>是醉生夢死的靡靡之音,同樣是酒,有的就被誇讚、有的就得變成禁歌。

其實白色恐怖的壓制一開始,警備總部就一直拿民間最流行的歌曲開刀,一聲令下就要把歌禁掉,總歸就是要讓社會安靜無聲才便於統治,無論是謝雷的<苦酒滿杯>、或是姚蘇蓉的<負心的人>,都是過於轟動、才會引來政府的眼紅。原本是市面已經流行的歌、才開始下令禁唱,到了1970年代,政府還嫌效率不夠高,從此規定歌曲還沒灌錄之前,就必須先把歌詞、歌曲送到新聞局審查,一週一遍的通審,從1979年開始、一直到解嚴才結束,連續320期,段期間審查不通過的歌竟然超過3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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