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哈佛大學被控招生政策對亞裔美國籍學生種族歧視,根據今天提交的訴狀附件,其中的報告分析超過16萬名學生,發現亞裔美籍生的印象分數普遍被打低,大大降低錄取率。

法新社報導,2014年,反對以種族做為招生考量的團體「學生公平入學」(Students for FairAdmissions)狀告哈佛大學,指控校方偏袒白人、非裔和西語裔申請人,原應錄取的亞裔學生因此被犧牲。團體今天在書狀中附上上述分析報告。

「紐約時報」(NYTimes)網站報導,根據團體委託做成的分析,哈佛一向將亞裔美籍申請者的「積極人格」、魅力、勇氣、友善和「廣受敬重」等特質分數打得比其他人低。

分析指出,在測驗分數、成績和課外活動等各種申請指標中,亞裔美國學生都比任何其他族群申請者的表現更好。但分析發現,這些學生的個人評量,卻大幅拉低他們的錄取率。

這份提交波士頓聯邦法院的書狀也顯示,哈佛大學2013年做了招生制度的內部調查,並發現對亞裔美籍申請者存在偏見。

但哈佛從沒將這項調查的結果公諸於世,也沒對此採取行動。

報告顯示,由於這項招生政策,亞裔僅占錄取者的19%;如果不採種族評量標準,錄取率會提高到26%,只看學業表現的話,錄取率則達43%。

哈佛大學和團體分別對構成公平入學程序表示看法,雙方針鋒相對。

「學生公平入學」在書狀中針對分析寫道:「結果顯示,亞裔美籍校友、學生和申請人的臆測一直是對的。」「當今的哈佛,重操1920和1930年代對猶太裔申請限額相同的歧視和刻板印象。」

但哈佛大學今天強力反駁,說校方自己的專業分析結果顯示沒有歧視,且在選擇學生時,追求多元化是重要的一環。

校方也向法院遞送新文件為自家政策辯駁,並在聲明中說,學校「沒有歧視任何族群的申請者,包括亞裔美國人。且在過去10年,亞裔美籍錄取率已增達29%」。

哈佛還痛批「學生公平入學」創辦人布魯姆(Edward Blum),指控他利用哈佛,重炒過去挑戰大學招生平權的冷飯。

在「費雪對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Fisher v.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一案中,最高法院2016年宣判,種族可作為眾多招生要素的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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