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南灣海面1日傳出有黑水情形,屏東縣政府環保局獲報後立即派員至現場,發現南灣地區海岸線近岸部分,確實呈現藍黑色分隔線,稽查人員立即前往鄰近的墾管處南灣污水廠進行稽查排放廢(污)水,查獲該廠為污染源,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予以嚴處,最高可處600萬元罰款,並要求加強管理監控,嚴防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環保局前往現場稽查,該廠操作人員表示1日7時20分左右進行放流水採樣,由於當時放流水水位未達到設定之放流水水位高度,故將控制開關由自動轉成手動,以利採樣作業,但採完樣並未將開關轉成自動,造成放流池底泥排出至南灣海面,至約10時左右才將開關轉回自動控制。

環保局表示,本案因現場人員操作作業疏失,造成黑水事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所稱「輸送或貯存設備」、「疏漏」,不論因破損、破裂、操作不當、堵塞、電力供應不足、故障、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等事由,造成之疏漏行為包含溢流、滲漏或洩漏,環保局將依法嚴處,最高可處600萬元罰款。
    環保局強調,污水處理廠操作雖是委外單位,但還有改善空間,已要求墾管處設置數位管理與監控,處理水排放口加裝監視系統,可以有效監控排放,並強調環境污染查緝不會有假期,也再次要求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對於惡意違規行為,絕對予以重罰,也呼籲民眾若發現不肖業者有污染環境行為,主動提供相關事證予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7351928)檢舉,共同打擊污染犯罪,維護本縣的生活環境。

屏東縣政府人員檢查汙水廠作業。   圖 : 屏東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