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日前召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經濟部賴建信次長發表了我國離岸風電的中長程發展規劃。截至今年 7 月,台灣已完成 508 座風機、累計裝置容量達到 4.9 GW,排名全球第五,不僅全年發電量突破百億度,單年裝置容量更躍居全球第三。經濟部更展現信心,宣佈了極具雄心的未來政策目標:2030 年達 10.9 GW(預計減碳 3,680 萬噸),並於 2039 年推進至 24.7 至 27.9 GW(累計減碳 8,340 萬噸),同時將浮動式風電納入中長程藍圖。
這份充滿願景的里程碑,固然證明了過去十年政府與民間產業共同努力的豐碩成果,也展現了台灣推動能源轉型與邁向淨零碳排的決心。
然而,正如金融市場常見的警語:「過去的績效,不等於未來的發展。」
若站在現有 4.9 GW 的成績之上,審視國家未來短中長期如此宏大的政策目標,我們必須卸下過度的樂觀,以更審慎、嚴肅的態度面對橫亙在未來的嚴峻考驗。
時空背景轉變:當「素顏大美女」失去優勢
回顧 2017 年前後,台灣離岸風電之所以能快速起飛,很大一部分源於當時歐洲市場適逢開發空窗期。當時台灣提出了明確的政策目標與合理的誘因,吸引許多歐洲一級開發商帶來技術、資金與宏大願景。當時的台灣,對國際資本而言就像是一位素顏大美女,是個條件非常優渥的投資市場。
然而,十年間的時空環境早已發生根本性劇變。烏俄戰爭爆發後,歐盟面臨前所未有的能源短缺,轉而以極大力度收復與擴大本土綠能市場;加上全球原物料價格飛漲、供應鏈重組,國際開發商的資源分配策略早已改寫。過去幾年在台灣抱持熱情與夢想的歐洲大型開發商,不少已選擇打包回流歐盟市場。今天的台灣離岸風電環境,正面臨市場吸引力下滑與國際競爭加劇的雙重考驗。
如果台灣希望在 2030 年達成 10.9 GW,甚至在 2039 年達成近 28 GW 的遠大目標,我們必須付出比過去多出數倍的努力。
忠言逆耳:實現中長程政策目標的三大關鍵作為
要留住現有僅存的一流開發商,並吸引國際與本土長期資金共同支撐起未來數十 GW 的庞大建設量,政府必須在政策層面展現更明確且友善的作為:
一、 展現國家最高層級的政治信號與政策決心
離岸風電是極高度仰賴政策穩定性的長期投資。若賴清德總統能親自出席如大彰化離岸風場等重要項目的完工典禮,不僅是對過去努力的肯定,更能向全球離岸風電產業釋放極為強烈的政治信號——台灣對綠能轉型與國際合作的承諾從未動搖。這能給予開發商繼續深化投資的底氣,為達成 2030 年目標吃下定心丸。
二、 創新金融機制:建立風險分級的能源基建投資工具
隨著未來風場規模呈倍數擴大,傳統商業銀行與開發商自身的資金胃納量必然面臨瓶頸。政府應主動扮演制度建造者,建立「風險分級」的綠色投資工具。
在專業獨立評估與嚴格保障受益人權益的前提下,引導公共退休基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本,優先參與已商轉、現金流穩定的風場或發行綠色債券。讓政府與早期開發商承擔前期開發風險,讓本土長期資金承接商轉後的穩定收益。這不僅能大幅減輕開發商的資金壓力和融資成本,也能讓國人的退休金參與國家綠能轉型並獲得穩健回報,成為支撐 2035 年與 2039 年中長程目標的最堅實後盾。
三、 務實推進浮動式風電與後續區塊開發選商
新聞中提及每 4 年進行相關遴選公告,並推動浮動式離岸風電示範計畫。政府在規劃選商機制時,應充分吸取過去幾期的經驗,給予開發商更具彈性的履約條件與合理利潤空間,避免過度嚴苛的不合理售電合約削弱投資意願,並積極規劃浮動式離岸風力所需的運維港口等基礎建設才能讓浮動式風電順利銜接未來大規模的開發需求。
務實面對,才能走向真正的能源轉型
國家設定的 2030 年與 2039 年目標令人期待,但能源轉型猶如馬拉松賽跑。過去十年的榮景是政策明確、時勢與努力共同成就的奇蹟;而未來的10~20 GW考驗,則是考驗我們能否因應國際局勢變遷,調整出更友善、更具彈性的投資環境。
唯有坦然面對環境變遷的挑戰,並以具體的政策行動與金融創新回應市場需求,台灣才能真正留住一流人才與技術,實現永續發展與國家能源安全的雙贏承諾。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