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單向推出的惠台31項措施,包括吸納台灣高教人才,陸委會12日表示,台灣教師若參與中國相關研究計畫,不能涉及擔任中國大陸黨政軍職務,若有,將依個案情況調查處置。

中國日前公布31項惠台措施,鼓勵台灣優秀教師到當地任教,鼓勵專業人才參與「千人計畫」等。陸委會晚間表示,依兩岸條例第33條規定,台灣人民不得擔任中國黨政軍機關機構的成員,兩岸條例第90條也有相應的處罰。

陸委會說,台灣教師依陸方相關研發計畫申請基金,若涉及上述兩岸條例相關規定擔任中國大陸黨政軍職務者,陸委會及有關機關將積極調查相關事證,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權利,以釐清個案事實進行適當的處置,但仍應視其具體行為與情況而定。

陸委會指出,對於大陸針對台灣人才提出的各項措施,政府相關部會密切關注後續發展,並審慎評估對台灣相關產業及人才的可能影響。

教育部長潘文忠12日稍早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表示,如果用專案或專職參與中國的計畫,就屬於法律明確規範,現職的公私立大專教師都要遵守兩岸條例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不能到對岸任教或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