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課程綱要將在108年實施,教育部今天(27日)公布「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並宣布同步在108年8月實施。教育部表示,從108年起高中規劃部定必修國語文、英語文和數學3科目,可以因應學生學習需求,採取「班群」教學,也就是以數個班級為一個班群,並考量學生個人意願、學習需求,進行適性分組教學。

教育部表示,未來「校訂必修課程」的規畫,普通型學校以專題、跨領域或跨科目統整、實作(實驗)、探索體驗之課程類型為主;技術型學校延伸部定課程開設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之課程,以強化學生之專業、實習及各領域科目之學習;而綜合型學校的各領域可研擬跨科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之課程;單科型學校以特定核心學科領域課程為主。
而「選修課程」的規劃部分,普通型學校、單科型學校、綜合型學校學術學程應提供班群方式開課和跨班選修課程,由學生依其生涯進路和興趣自主選修,而加深加廣選修課程應滿足學生銜接不同進路大學教育之需要;技術型學校及綜合型學校專門學程採同科(學程)單班、同科(學程)跨班、同群跨科(學程)或同校跨群方式開設選修課程。
另外,各類型學校都要提供其他學校學生跨校選修的課程,或者視課程性質及其他必要條件,准予學生赴其他學校選修,亦得協調大專校院到校開設預修課程或選修課程供學生選修,或核准學生赴大專校院選修預修課程或選修課程。
教育部表示,各類型學校開設一般科目的跨領域或跨科目之專題類課程、統整課程、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課程,得實施分組或協同教學;技術型學校及綜合型學校開設專題實作,為強化學生課程學習統整能力得實施協同教學,必要時也可以實施分組教學。

教育部表示,關於高中職彈性學習時間的規劃原則部分,各校應訂定學生自主學習實施規範,供學生進行系統性規劃自主學習計畫之參酌;學校應規劃多元學習活動,進行充實(增廣)教學,或依學生學習落差情形,規劃補強性教學,以提供學生適性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