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油脂使用逾期、瑕疵原料製造「乳瑪琳」等產品案賺逾1億元,桃園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將董事長謝榮泰、負責人謝賢德父子及廠長廖志宏等5人,依詐欺取財罪嫌提起公訴。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以產製、販售人造奶油商品為主要營業項目的遠東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謝榮泰、負責人謝賢德及廠長廖志宏自95 年起,將下游廠商逾期或內容物、外包裝有瑕疵退貨商品,放入紅油槽集中貯存作為原料(稱紅油),生產「一品特酥油」等共12項葷類產品。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表示,3人與副廠長劉在春自102 年11月起,另將紅油與其他正常油料作為原料,以受污染油料生產上述12項葷類產品;負責人謝賢德與調配部門領班楊貴榮又於104年12月至105年7月間,將逾期之澳洲無水奶油調製成5項素類產品。

地檢署針對遠東油脂公司使用逾期、瑕疵原料製造「乳瑪琳」等產品一案偵查終結,依三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及詐欺取財罪嫌提起公訴。至於謝榮泰等人使用逾期原料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僅能由主管機關以行政裁罰,基於罪刑法定原則,無法由地檢署追訴。

至於被告謝榮泰等人犯罪所得新台幣1億64萬2028元,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向法院聲請扣押遠東油脂公司名下桃園市桃園區2筆土地(公告現值共計8172 萬3800元),起訴時一併聲請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