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台灣酒駕、性侵及虐待兒童等令人髮指的社會新聞頻傳,有網友在國發會提點子平台提出應針對這幾類罪犯實施鞭刑。此案附議人數已達門檻,行政院政委唐鳳將召開協作會議討論此案。今(15)日上午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赴立法院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時,受訪表示立法牽涉層面太廣。

蔡碧仲表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合兩公約)明定禁止酷刑、虐待式刑罰;台灣是兩公約內國法的國家,必須要遵守。目前還有鞭刑的國家,大概剩新加坡與回教國家。他指出,新加坡保留鞭刑是受英國殖民影響,但英國1948年就取消了,百分之九十的國家都無鞭刑。

蔡碧仲更進一步表示,是否引進鞭刑牽涉立法技術,舉例像酒駕累犯肇禍殺人,民眾當然無法接受,但如果酒駕肇禍要鞭,其他更可惡的犯罪是否也要採用鞭刑?蔡碧仲認為牽涉到許多立法考量,尤其是要遵守兩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