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今 (14) 日公布「軍人退撫新制草案重點」,未來軍人只要服役滿20年即可請領月退俸;為保障早年年資較低、待遇偏低的退役人員,訂定「最低保障金額」;至於18%優惠存款於改革後第一年即取消、本金退還,重新依退撫新制俸率計算後,凡原月退休俸高於退撫新制月退休俸之差額,分10年平均調降,緩和改革之衝擊。國防部強調,軍人退撫新制所節省經費將全部挹注軍人退撫基金,讓軍人退撫基金運作30年無虞。

國防部表示,未來軍人退撫新制可歸納「國軍從優照顧」、「節省經費挹注基金,可運作30年無虞」、「調高提撥率與公教一致」三項重點,鼓勵現役官兵長留久用,以適度解決基層尉官缺員狀況;因應國軍歷次組織精簡,導致軍隊編制員額快速下降,現役軍士官提撥基金總額頓減,除比照公教人員提高提撥率外,增加相關財源挹注。

草案重點約有以下五點:往後計算終身俸的方式,以「最後36個月平均基本月薪」計算;新制上路前已退伍者,仍以「本俸兩倍」計算;採取「起跳50%,加一年2.5%」,上將變成2%;樓地板採32160元。至於18%優存,高於樓地板者在一年內解約歸還,至於原領退俸(包含18%利息)與新制退俸之間的落差,分十年逐漸降下來。

國防部指出,「國軍從優照顧」部分的具體做法,軍人只要服役滿20年均可請領月退俸。我國過去以本俸2倍作為計算退休俸的計算基準,新制度是參考美軍退撫制度,以「最後36個月平均月薪」計算。但已退役者及新法施行前已具領退休俸資格者,仍維持以「最後在職本俸2倍」計算。據此,軍人俸給制的起支俸率為服役滿20年給與起支俸率50%,服役滿20年之後,每多服役1年增加的俸率,中將以下為2.5%,上將為2%,以達長留久用的目的。

國防部表示,為保障早年年資較低、待遇偏低的退役軍職人員,仍有訂定「最低保障金額」的必要。考量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所需一致,故軍人年金最低保障金額與公教一致,為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加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退役人員每月所領月退休俸,依新制規定計算後,低於最低保障金額者,支給最低保障金額。但原領金額本就低於最低保障金額者,依原金額支給。現役人員則依實際「年資」核算月退俸,不設定最低保障金額。

在優惠存款部分,現役具新舊制年資者與退役具新舊制年資支領月退俸人員,其舊制年資可存18%優惠存款之額度,於改革後第一年即取消,本金退還本人,月退休俸重新依退撫新制俸率計算,凡原月退休俸高於退撫新制月退休俸之差額,分10年平均調降,緩和改革之衝擊。已退役支領一次退伍金者,一次退伍金與軍保給付合計之每月優存利息低於或等於最低保障金額者,其優存本金以年息18%計息。超過最低保障金額部分,107.7.1至109.12.31利率降至12%,之後每2年調降2%,114.1.1起降至6%,與公教人員相同。

國防部表示,軍人退撫新制所節省經費全部挹注軍人退撫基金,此可讓軍人退撫基金運作 30 年無虞。國防部也指出,後續一個月將由國防部、退輔會與現役、退役人員進行溝通聽取意見,並由兩部會設置專責窗口,接受相關人員諮詢並提供說明,溝通期滿後將擬具修法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並經行政院會通過後,函請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