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52家事業單位違反職安法,勞工局今 (13) 日公布名單,依法開罰,共裁處184萬元,台電中油都有勞工傷亡而上榜,其中中油硫化氫中毒造成勞工1死2傷,遭罰6萬元,並移交司法調查。 

勞工局指出,台電、中油及7家小包共9家廠商,因違反勞安規定發生意外,2個多月發生8起重大工安意外,造成8死2傷,希特樂工程、台灣電力、昱錩工程、荺慶工程、京森工程、國圍工程等,因未設置安全衛生設備、未採取安全管理措施,導致勞工因墜落、感電或吸入毒氣導致死亡而遭開罰。 

台電勞工因接近高壓電路檢查作業需保持距離,未將界線距離標示於易見場所,未做好監督工作,造成電死意外,勞工局說,工安疏失造成勞工死亡,僱主遭送辦,檢方若認定無刑責,將改由勞工局接手開罰,最重罰30萬元。 

至於中油則是承做大林煉油廠煉法蘭、盲板拆裝工程的昱錩工程,因勞工進行盲板等拆裝工程,未依規定確認管線內有無硫化氫殘留及排出物質,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呼吸防護具,釀成3名勞工吸入硫化氫中毒致死。

另,台灣苯乙烯包商世杰工程讓勞工在高差9.6公尺以上坑內作業,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對於坑內局限作業,也未在作業入口公告安全注意事項,遭罰8萬元。台灣苯乙烯則對下包商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及採取積極有效「連繫與調整」,以致未能及時糾正下包商設置護欄,遭罰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