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漸漸變冷,耶誕節及跨年晚會腳步近了!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學生團體在校園內舉辦聖誕舞會、跨年晚會或其他慶祝活動,如有售票或收費情形,無論是否抵用飲料或餐點費用都應該報繳娛樂稅

稅務局強調,學生校園內辦活動如有收費,必須依現行娛樂稅法規定,在活動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的手續,以免受罰。

市府指出,學校核准設立的學生團體經學校同意以學校員生為對象舉辦的電影欣賞、演唱會及舞會等臨時性文康活動,若經學校證明其全部收入作為該學生團體之用者,得比照娛樂稅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徵娛樂稅。民眾如有娛樂稅相關問題,可撥服務電話05-2224371轉分機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