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任公安部趙克志4日上台後,為貫徹領導人習近平7月在北京主持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緊密結合公安機關職能,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公安部專門研究出臺意見,就進一步加強打擊金融犯罪工作做出部署。

央視網報導,7月在北京召開五年一度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中,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提出的一項任務就是「防控金融風險」。

到了11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也在該行網站發表<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一文說,總體來看,中國金融形勢是好的,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金融領域尚處在「風險易發高發期」。

根據周小川分析的風險包括宏觀層面的金融高槓桿率和流動性風險,以及微觀層面的金融機構信用風險,像是一些金融機構和企業利用監管空白或缺陷「打擦邊球,套利行為嚴重」。

有鑑於金融風險問題嚴重,弊端叢生,公安部今 (8) 日出臺的「意見」指出,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打擊金融犯罪、防範金融風險是維護金融安全的基本手段,是公安機關的法定職能」。

「意見」提到,十八大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在打擊金融犯罪、防範金融風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組織開展了打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假幣、地下錢莊、銀行卡犯罪等突出犯罪的系列專項行動,成功破獲了「e租寶」、非法集資、「澤熙系」操縱證券市場、「伊世頓」操縱股指期貨等一大批重大經濟金融犯罪案件,爲有效服務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意見」強調,當前金融領域風險點多面廣,非法集資等涉衆型、風險型經濟犯罪高位運行,打擊金融犯罪、防範相關風險的任務艱鉅繁重。

公安部特別標舉出兩大做法:全國公安機關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和專業優勢,積極參與金融風險排查工作,積極參與推動對金融領域犯罪和相關風險的預測預警預防;要結合辦理金融犯罪案件,積極向黨委政府建言獻策,向有關職能部門通報情況,實現對有關風險的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對風險排查結果,積極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做好處置,形成工作合力。

「意見」並要求,要充分履行打擊職能,優化打擊模式,始終保持對金融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重點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和涉及互聯網金融、證券期貨市場和金融機構的突出經濟犯罪活動。同時,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查處工作,深入推進金融領域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銜接,更好地防範金融風險。

「意見」還進一步明確了對打擊金融犯罪、防範金融風險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法律保障,要求進一步強化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配合相關部門完善金融法律法規,積極推動懲治金融犯罪刑事法律的修訂工作,加強打擊金融犯罪專門力量建設,全力維護經濟金融安全和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