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路購物詐騙案不斷發生,買二手手機送來一團報紙,或是瑕疵品不得退換貨,利用貨物配送貨到付款機制的臉書購物詐騙案越來越多,交通部今(3)日表示,公路總局已要求貨運宅配業者依法確實於配送單填寫託運人資料,遇貨到付款消費爭議,應協助消費者向託運人辦退貨退款。

交通部表示,公路總局已於上月12日邀集相關提案人及業者,研商貨運業者應配合的防制作為及協助處理機制並獲致共識,會議結論已由各大貨運宅配業者納入於託運契約條款修訂,公路總局該也函請業者加強過濾信譽不佳託運人,落實源頭管理,以減少爭議。

公路總局指出,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18條規定,配送業者需確實於貨物配送單填寫託運人公司及商業登記完整名稱、地址、電話等資料。不幸遇有貨到付款消費爭議,可向負責運送之貨運(宅配)業者反映,相關業者將配合協助轉知託運人辦理退貨及退款事宜,如需進一步協助者,也可向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洽辦協助。 

交通部指出,近年來消費者透過、Line網路廣告進行購物為目前相當風行消費模式,部分有心賣家利用貨運業者所提供貨到付款附加服務,從事網購寄送訂購商品不符或明顯瑕疵貨品,消費者進行網路購物交易,應該慎選商譽良好電子商務平台交易,降低蒙受詐騙風險並維護自身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