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大學校長遴選爭議,監察院表示,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認為有深入瞭解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指出,陽明大學在今年4月的校務會議中修改了校長遴選相關規定,大幅放寬被遴選者資格及遴選委員比例,10月間陽明大學遴選委員會通過校長人選,並報送教育部。但通過之人選並未具備教育部頒定的教授資格,其學術成就認定標準備受質疑外,遴選委員會的之組成及審議過程有無符合程序正義。而陽明大學新任校長為前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長郭旭崧,雖然陽明大學發表聲明澄清,郭旭崧符合資格,遴選委員會是依規定審核;但是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認有深入瞭解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指出,基於大學專業自主、低階不得高審等相關基本規範與精神,以「副教授」出任大學校長如何落實教授治校?該校此次校長遴選過程,教育部、相關機關及學校人員有無違失或怠忽職守?監察委員將深入調查,以釐清事實與責任。